永昌县首批23辆专用校车投入运营
| 招商动态 |2016-09-09
9月8日上午,永昌县首批专营标准校车运营启动仪式在县文化中心广场举行,标志着永昌县结束了无符合条件校车、学生接送班车管理不规范的历史。
此次启用的专营校车,采取由公司购买车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
近年来,永昌县委、县政府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着力优化教育布局,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为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乘车难和交通安全问题,通过招商引资成立了永昌弘德校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置了专业校车,使永昌县校车管理与运营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正规化轨道。
据悉,此次投入运营的23辆校车,涉及43条线路、60个站点,旨在解决全县11所农村学校1740名寄宿制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的问题。
校车启动仪式结束后,23辆黄色校车将开赴各个乡镇,承担起每周一、五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任务。
据介绍,黄色的校车顶部有警示灯,侧面有停字牌,车身粘贴有反光条并喷涂有警示标语。校车司机均为取得专用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每辆车上还配备有专职照管员,全程为学生服务,车内还配置了各种监管电子设备用于对车辆及人员的全程监控,保证运行安全。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时,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同时,提醒公民遇到前方有校车时,一定注意避让或要耐心等待,谨慎通行,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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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小辑│孙振杰栾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