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金川地税局自然人社保费顺利开征
| 招商动态 |2016-06-16
6月13日14点39分,我局顺利开出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区工业园区第一张自然人社保费缴费证明,这张金额为190元的社保缴费证明,标志着自然人社保费开征工作在我局顺利落地,从此结束了在金川开发区不能缴纳自然人社保费的历史。
因为历史性原因,金川开发区过去仅定位于招商引资和发展工业企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地产企业兴起,大量居民涌入导致出现了就业、入学、养老等一系列瓶颈问题,缴纳社保费难的问题尤为突出。甚至出现了上访等影响维稳的现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金川地税局接到工作任务后,面对人员短缺、工作环境差、无征缴经验等困难和问题,为切实做好这项民生工程,紧紧依靠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市局社保分局和金川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开好头、起好步。一是规范管理到位,认真贯彻执行市局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治费,确保做好个人社保费的申报、入库、对账工作。二是人员培训到位,组织社保费征收人员到赛罕区地税局学习自然人缴费流程,确保征收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社保费征缴系统。三是系统调试到位,在新购置的计算机上调试社保费征收系统,调试打印机,联系安装POS机。四是收费票据准备到位,及时向市局社保分局领取征收个人社保费所用的缴费证明,按要求发放到一线征收人员。
自然人社保费征收工作任重而道远。金川区自然人社保费征缴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建立稳定的联系协调机制,制定有关工作预案,积极与市局社保分局汇报沟通,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有困难及时汇报、有不足及时改进。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费并重的原则,不断规范自然人社保费征管业务流程,同时继续严格管理原有的企业社保业务,不断提高社保费征缴率,全面推进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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